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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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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措施操作细则(四)

2020-03-10

 疫情防控纳税申报热点问答

  1.问:符合疫情防控的税收减免,免税项目代码如何选择?

  答:为支持疫情防控,本次申报新增5个免税代码,分别为“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0001120602,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0001120603,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0001120604,疫情防控期间,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0001120605,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免征增值税0001120606”,纳税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对照所列项目进行填报。

  2.问:符合疫情防控的税收减免,如何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增值税免税代码已加入申报系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B44)免税收入时,需要在第三行选择新增的代码(0001120602、0001120603、0001120604、0001120605、0001120606)据实填报,并同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B06)免税收入(货物或服务)填报,填报数据将自动带到申报表主表免税收入(8行)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就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和免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次“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

  3.问:纳税人延期申报如何办理?

  答:(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进入之后勾选需要延期申报的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上报附件资料后签名、提交。

  (2)提交之后,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延期申报核准的申请。

  (3)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32419/nw48614/nw48615/u21aw1427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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