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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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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

2021-02-23

国务院关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1〕21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着力建设国际化中央商务区,着力构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着力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服务长三角和联通国际能力,以高水平协同开放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三、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和指导,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评估,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1年2月4日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300号月星环球港办公楼B幢39楼E座
电话:021-32522771 32522568 传真:021-3252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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