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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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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江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研究院召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实务研究开题会

2018-05-29

    5月23日下午,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社团管理处与上海浦江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研究院共同召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实务研究”开题会议。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是确保内部治理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支撑其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序运作的关键因素。因此,系统研究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社会团体内部治理、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市社团管理处主持开题会,并介绍选题背景、立题目的及意义。上海浦江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研究院作开题报告,对主要研究内容和应用方向及成果转化预期等进行汇报和说明。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石材行业协会、上海市电力工程行业协会、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上海市江苏商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体育总会、上海国际昆曲联谊会、上海市癌症康复俱乐部以及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等围绕前期研究形成的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会员管理、会费标准及管理制度(讨论稿),结合实际工作展开研讨,就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配套完备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体系等提出建议。大家认为,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发布“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引导社会团体构建规范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将为新时代社会团体的治理转型和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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