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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上海市江苏商会网站-当前位置:首 页 > 会员动态会员动态
2018年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在沪举办

2018-08-10

 

    7月30日上午,2018年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黄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社团局管理处处长黄一飞相关负责同志就社会团体如何规范有序发展进行了专题辅导,市合作交流办联络处处长韦一主持大会。

 

 

    黄建平充分肯定了系统异地商协会发展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并对商协会的规范化运营和服务两地合作发展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一方面,系统商协会要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成为会员守望相助、共生共荣的家园,成为促进两地合作共赢的桥梁纽带,成为维护两地发展稳定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要注重规范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政策要明思路要清;加强内部治理,遵纪守法照章办会;重视常态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会议通报了市合作交流系统第三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和2017年度第二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上海市江苏商会和上海市新疆商会获评“第三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上海市江苏商会、上海市浙江商会、上海市淮安商会等5家单位分别获评5A、4A、3A等级。上海市安庆商会、上海市福建商会、上海市浙江商会、上海市江苏商会等四家商会分别从年检工作落实、促进两地合作交流等不同角度作了大会交流。

 

 

    本次会议,还发布了《2018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社会组织发展简况》,并重点宣传了《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资助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政策,对引导异地商协会关注和参与上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近150名本市异地商协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不仅进一步了解了本市对异地商协会健康发展的相关要求,还对积极参与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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